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将要求合并资产达10万亿韩元及以上的KOSPI上市公司从2028年开始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该强制要求适用于107家公司,并要求其在按照《资本市场法》提交的业务报告中涵盖碳排放、减排目标以及气候变化对收入、生产设施和供应链的影响。这项政策加速了FSC此前2月草案的进程——该草案曾提议2028年先从资产达30万亿韩元的公司开始,2029年再扩展至10万亿韩元的公司。商业团体批评该计划,认为在没有试行期的情况下强制实施法定披露,并让公司对不确定的气候预测中的错误陈述或遗漏承担责任,实属过度。
FSC 到2030年将披露范围扩大至259家公司
FSC的计划从2028年起每年扩大强制范围。2029年,资产达5万亿韩元及以上的公司(157家)将被覆盖。2030年,门槛降至2万亿韩元,将259家公司纳入范围。2月草案曾指出2029年后的时间表将根据国际趋势和企业准备情况确定,但当前提案明确了截至2030年的扩展目标。
现行计划用业务报告替代交易所披露
FSC的2月草案曾提议先使用交易所披露,待系统稳定后再过渡至法定报告。当前计划从一开始就优先将信息纳入业务报告。业务报告是投资者评估公司价值所使用的核心法定披露文件。一旦可持续发展数据被纳入,碳排放、减排目标和气候风险等信息将适用与其他重大披露相同的责任标准,包括对虚假陈述或遗漏的处罚。
公司面临气候数据错误陈述的责任
根据《资本市场法》,公司在业务报告中错误陈述或遗漏重大信息的,可能面临罚款、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受到刑事指控。商业团体呼吁先采用交易所披露作为试行期,以便在过渡到法定报告之前积累数据并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他们指出,气候披露涉及未来预测和估计——例如碳定价、监管变化、温度情景以及客户转型速度对收入、成本、生产和供应链的影响——这些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披露的预测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可能导致有关虚假或不完整报告的争议。
范围三排放披露从2031年开始
从2031年起,公司必须披露范围三排放,这包括不仅公司直接运营产生的碳排放,还包括供应商流程、原材料生产、物流、员工商务旅行和通勤,以及消费者使用和处置产品产生的碳排放。由于范围三数据超出公司内部记录的范围,即使是大型企业也面临实施挑战。排放数据认证机构的建立也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常见问题
韩国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强制令的时间表是什么?
FSC将要求资产达10万亿韩元及以上的KOSPI公司从2028年开始披露(107家公司),2029年扩大到5万亿韩元公司(157家),2030年覆盖2万亿韩元公司(259家)。范围三排放报告于2031年开始。
为什么公司担心新披露规则下的责任?
商业团体指出,气候预测涉及高度不确定性,并取决于碳定价、监管变化和温度情景等因素。将这些估计纳入业务报告使其受《资本市场法》责任框架约束,该框架对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处以罚款、民事赔偿及潜在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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