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策委员会对加密货币金融网红披露法案表示隐私方面的担忧

韩国国会政策委员会于26日提出担忧,认为拟议修正案若强制金融影响者披露其加密货币持仓,可能侵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自决权。国会高级研究员郭贤俊在审查报告中表示,尽管立法意图是积极的,但要求个人公开披露所获得的报酬或持有的数字资产,可能限制宪法所保障的隐私权。共同民主党议员金胜元提出的《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修正案,旨在监管通过媒体渠道提供加密货币投资建议,或因推广特定数字资产而获得报酬的金融影响者。

修正案界定金融影响者范围及披露要求

拟议修正案将受监管的金融影响者定义为以下两类个人:一是非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却反复通过出版物、广播或通信,以诱导加密货币交易为目的提供非个性化投资建议的个人;二是因推广特定虚拟资产而获得报酬的个人。郭贤俊指出,受监管个人的范围仍不明确,并警告称,该定义可能无意中适用于不具有商业目的的普通公民,导致监管范围过度扩大。

研究员质疑不合规处罚的相称性

该修正案规定,对于未履行披露义务的个人,将适用与不公平交易行为相当的刑事处罚,即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处以不当得利金额三至五倍的罚款。郭贤俊表示,鉴于不合规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程度,有必要审查处罚的严厉程度;他还指出,该法案缺乏针对披露内容含有虚假信息或遗漏情形的制裁规定,表明仍需采取补充措施。

金融服务委员会承认执法方面的担忧

金融服务委员会表示,其理解该修正案的意图,但指出,尽管人们担心非法投资聊天室中存在抢先交易行为,《资本市场法》下类似的投资咨询业务并不承担资产披露义务。该委员会强调,有必要对有效执法机制进行充分的事前审查,并在第二阶段立法讨论期间全面审视具体的用户保护措施。

法案提交小组委员会进一步审查

政策委员会于26日在全体会议上将该修正案提交立法小组委员会。经过小组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后,该法案将进入全体委员会表决,随后提交法制司法委员会审查,之后再推进至国会全体会议。

常见问题

韩国国会政策委员会26日就金融影响者披露法案发表了什么看法?
据高级研究员郭贤俊的审查报告,政策委员会提出担忧,认为拟议修正案若强制金融影响者披露其加密货币持仓,可能侵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自决权。

对于不履行披露义务,修正案规定了哪些处罚?
该修正案规定,对于不履行披露义务的行为,将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处以不当得利金额三至五倍的罚款,其处罚程度相当于《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针对不公平交易行为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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