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ABMedia 报道,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11 月 3 日公布《稳定币发行许可及管理办法》草案。草案允许非银行企业发行稳定币,同时规定最低资本要求为 3 亿新台币(约 940 万美元),并要求储备资产等于或大于流通中的稳定币数量。此举是台湾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的一部分,当局计划在最终敲定规则前征求公众意见 40 天,以配合相关法律的实施时间表。
台湾金管会界定合格发行机构及资本要求
根据草案,符合稳定币发行牌照申请资格的主体包括银行、金融控股公司、银行投资的公司,以及金融监管机构另行指定的其他实体。非银行企业必须确保至少拥有 3 亿新台币(约 940 万美元)的资本,且只能从事稳定币发行和赎回业务。
台湾金管会规定储备资产及挂钩货币
可发行的稳定币仅限于与新台币或单一外币按 1:1 比例挂钩的稳定币。发行方必须持有等于或大于流通中稳定币数量的储备资产,并接受定期审计。
台湾金管会规定合规及安全义务
发行方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和信息安全系统,并履行反洗钱义务。如果金融当局提出要求,发行方还必须具备能够迅速限制稳定币划转或处置的系统。
台湾金管会安排 40 天意见征询期
台湾金融当局计划就草案征求意见 40 天,然后根据相关法律的实施时间表最终敲定规则。
常见问题
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11 月 3 日公布了什么?
据 ABMedia 报道,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11 月 3 日公布《稳定币发行许可及管理办法》草案。草案允许非银行企业在满足规定的资本和储备要求的情况下发行稳定币。
在台湾发行稳定币,非银行企业必须确保多少资本?
根据草案规定,非银行企业必须确保至少拥有 3 亿新台币(约 940 万美元)的资本,且只能从事稳定币发行和赎回业务。
台湾对稳定币发行方有哪些储备资产要求?
发行方必须持有等于或大于流通中稳定币数量的储备资产。可发行的稳定币仅限于与新台币或单一外币按 1:1 比例挂钩的稳定币,发行方还必须接受定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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