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铉法律团队指控JTBC存在债券不当推销(mis-selling)问题,因FSS正在审查新韩和Kiwoom

韩国前金融监督院院长李福贤(Lee Bok-hyun)率领一个法律团队,代理 JTBC 债券受害者,并指控证券公司向散户投资者错误销售债券;同时,韩国金融监督院于 5 月 2 日启动了对新韩投资与证券(Shinhan Investment & Securities)和 Kiwoom Securities 的检查。该法律团队于 5 月 13 日在首尔钟路区律师协会馆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告称共有 250 名索赔人、损害赔偿金为 325.2 亿韩元(32.52 billion KRW),但其自我申报的估计人数达到 450 个个人账户,且约 760 亿韩元(大约 76 billion KRW)。该团队称,发行债券时 JTBC 已接近资本全面侵蚀,并指控承销商明知风险,却仍将产品出售给个人投资者。韩国金融监管机构正在审查证券公司是否违反资本市场法下的投资者保护义务。

法律团队指控新韩投资与证券和 Kiwoom Securities 知悉 JTBC 风险

受害者法律团队于 5 月 10 日向金融监督院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 JTBC 公司债及电子短期债发行的金融公司检查意见”的检查请求。该团队称,新韩投资与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在其公司尽职调查报告中记录了资本侵蚀并汇总了公司层面的累计亏损,但随后在投资说明书中表示:鉴于存在关联方支持的可能性,本金和利息偿付将会非常顺利。法律团队表示,向投资者交付的 IR 材料中排除了风险因素,并称二级市场中的保障措施未能正常发挥作用,从而无法向投资者告知相关风险。

关于 Kiwoom Securities,法律团队质疑在出售电子短期债时,对投资风险的说明是否充分,并质疑该公司是否引导或促使投资者登记拒绝接听确认电话。该团队呼吁金融主管部门将检查范围从新韩和 Kiwoom 扩大至涵盖汉阳证券(Hanyang Securities,负责承销电子短期债)、为交易提供经纪的证券公司、进行自由裁量投资的投资公司,以及信用评级机构。

李福贤(Lee Bok-hyun)表示,普通投资者是否获得了关于混合资本证券性质以及金融负担风险的充分说明,值得怀疑。他称,法律团队将追究:为何承销商和顾问没有恰当审阅那些可通过公开披露确认的信息。他强调,根据近期韩国最高法院判例,主承销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不仅面向直接投资者,也包括在二级市场购买的投资者;并且如果在承销义务结束后仍确认了对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也必须以适当方式向市场披露。

新韩投资与证券否认不当行为,JTBC 驳回全部指控

新韩投资与证券回应称,其在当时基于可得信息、相关法律和内部程序进行了必要的公司尽职调查,并称投资说明书是基于当时可获得的信息编制的。该公司表示,投资决策所必需的风险因素可以通过公开披露的投资说明书确认。

JTBC 完全否认了法律团队的指控。JTBC 表示其已根据公司会计准则披露财务状况,并遵守资本市场法。公司驳回称其通过在结算前刚刚进行价值 400 亿韩元(40 billion KRW)的混合资本证券发行,来避免全面资本侵蚀的说法,并称这是合法的会计处理。关于向子公司 Studio Aye Joongang 贷款 330 亿韩元(33 billion KRW),JTBC 解释称其中 130 亿韩元(13 billion KRW)是必需的娱乐制作成本,200 亿韩元(20 billion KRW)则是将现有债务担保证券化应收款转换为贷款,且并无实际资金流出。

金融监督院就投资者保护义务合规情况检查新韩与 Kiwoom

金融监督院于 5 月 2 日启动了对新韩投资与证券和 Kiwoom Securities 的检查。金融监督院正在审查这些公司是否在充分认识到 JTBC 财务恶化的可能性的情况下仍然发行公司债;是否恰当地向投资者解释了风险;以及公司尽职调查与内部控制是否得到妥善执行。

金融监督院院长李灿镇(Lee Chan-jin)此前表示,该机构正在核查中央集团商业票据及公司债是否被恰当地发行,并在必要时将审查升级为检查。李表示,债券似乎在违约之前就一直发行并出售给了个人投资者,这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是非常不公平的情况。

行业观察人士预计,若金融监督院的检查证实主承销商和销售机构存在说明义务的违规行为,那么关于“错误销售”认定范围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争议将进一步扩大。

FAQ

5 月 13 日 JTBC 债券受害者法律团队指控了什么?

由前金融监督院院长李福贤(Lee Bok-hyun)领衔的法律团队于 5 月 13 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指控新韩投资与证券和 Kiwoom Securities 在明知发行时 JTBC 已接近资本全面侵蚀的情况下,仍向散户投资者错误销售 JTBC 债券。团队报告称有 250 名索赔人、损害赔偿金为 325.2 亿韩元(32.52 billion KRW),并于 5 月 10 日向金融监督院提交了检查请求。

新韩投资与证券如何回应“错误销售”指控?

新韩投资与证券否认不当行为,并表示其在当时基于可得信息、相关法律和内部程序进行了必要的公司尽职调查。该公司称,投资说明书是基于当时可获得的信息编制的,并且投资决策所必需的风险因素可以通过公开披露的说明书确认。

金融监督院正在就 JTBC 债券案审查什么?

金融监督院于 5 月 2 日启动了对新韩投资与证券和 Kiwoom Securities 的检查。金融监督院正在审查这些公司是否充分认识到 JTBC 的财务恶化风险却仍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并出售债券;是否恰当地解释了风险;以及公司尽职调查与内部控制是否得到妥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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