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搜网报道: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科技法治研究院院长赵炳昊指出,央行将稳定币明确归类为虚拟货币,这一界定并非将稳定币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违禁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首次明确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会议指出,稳定币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科技法治研究院院长赵炳昊对此解读认为,央行的这一界定并非将稳定币本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违禁品”,而是把围绕稳定币的经营性、居间性及清算性活动纳入整治范围。
央行此次对稳定币的定性,延续了我国对虚拟货币一贯的严监管政策。会议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赵炳昊院长厘清了这一监管定性的法律边界:核心在于整治围绕稳定币的各种业务活动,而非禁止稳定币本身。稳定币可在链上实现类美元化的即时清算,绕开传统银行体系与外汇管制,若大规模使用,可能弱化本币计价与结算地位。
在境内收紧监管的大背景下,稳定币相关技术与流动性将更多迁移至离岸与区域性金融中心,境内机构在境外布局稳定币,其“想象空间将会无限缩小”,更多将局限于跨境支付和供应链金融等实际应用场景。
随着央行此次明确将稳定币纳入虚拟货币监管框架,稳定币在境内的发展空间将持续收缩已成为行业共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均为平台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对本页面内容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本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法权益!如网页中刊载的文章或图片涉及侵权,请提供相关的权利证明和身份证明发送邮件到qklwk88@163.com,本站相关工作人员将会进行核查处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