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于28日宣布,将把在线存款经纪服务制度化为注册业务,使其从此前的创新金融服务转型为正式监管业务。此次监管变更旨在加强数字金融中介领域的消费者保护,并为通过在线渠道连接消费者与多家金融机构存款产品的平台建立正式的法律框架。
FSC 为在线存款经纪商设定新要求
金融服务委员会宣布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督规章》修订案。根据新框架,在线存款产品经纪运营商必须比较并推荐至少三家金融机构的产品。相关规章禁止提供每份合同价值超过30,000韩元的礼品、现金返还等特别优惠。其他要求包括设定存款产品经纪限额,禁止经纪处于及时纠正措施下的金融公司的产品,并要求至少每年重新验证一次算法。
比较并推荐三家或以上金融机构的产品以及重新验证算法的要求,将适用于在线贷款产品销售代理商和经纪商。禁止提供特别优惠的规定适用于所有贷款产品销售代理商和经纪商。
FSC 将算法验证机构的数量从一家扩大至三家,以拓宽经营者的选择范围。现有机构包括 KOSCOM、金融安全院以及韩国金融电信与清算院。这些机构负责验证是否符合利益冲突防范标准,运营商可以每年从不同机构获得重新验证。
监管修订扩大消费者保护措施
该修订案将目前仅适用于保险产品的误导性广告禁令扩大至所有金融产品。相关规章明确禁止经纪商在广告中突出展示自身公司名称,因为这可能误导消费者,使其认为经纪运营商而非金融机构才是实际签约方。
实施时间表提供六个月过渡期
修订后的规章将在公布三个月后生效。目前以创新金融服务形式开展业务的运营商,自规章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无需注册即可继续运营,以便为注册申请和审查留出所需时间。
金融服务委员会表示,现已为消费者便捷地比较和选择多家金融机构的存款产品建立制度基础,在线存款经纪流程中的消费者保护也将得到显著加强。
常见问题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于28日就在线存款经纪业务宣布了什么?
金融服务委员会宣布,将通过修订《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督规章》,把在线存款经纪服务制度化为注册业务。此次变更使这些服务从此前的创新金融服务转变为正式的监管业务。
根据新规,在线存款经纪商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在线存款产品经纪运营商必须比较并推荐至少三家金融机构的产品。他们不得提供每份合同价值超过30,000韩元的特别优惠,必须设定经纪限额,不得经纪处于及时纠正措施下的金融公司的产品,并且必须至少每年重新验证一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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